关于组织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资格考试的通知
   
 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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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组织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资格考试的通知

黄职鉴指函〔2008〕12号
上传时间:2008-7-20  阅读次数:1877  【字体:
 

各有关单位:
  接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通知,拟于2008年7月19日组织一期人力资源管理师一级考试,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:
  一、申报对象
  从事人力资源规划、员工招聘选拔、绩效考核、薪酬福利管理、激励、培训与开发、劳动关系协调、职业介绍等工作的专业管理人员。
  二、申报条件
  (1)取得人力资源管理及相关职业二级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3年以上,经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者;
  (2)取得本职业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3年以上,经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者;
  (3)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者,经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者;
  (4)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硕士学位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者,经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者;
  (5)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士学位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者,经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者;
  (6)具有大专学历,从事本职业工作12年以上者,经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者。
  (7)具有高中(中专、中职)学历,从事本职业工作15年以上者,经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者。
  三、申报与考试
  申报截止时间:2008年7月11日。
  申报材料:填写国家职业资格申报评审表(一式两份,报名时领取)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、本人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、原职业资格证书(或中级职称证书)复印件,在职人员本职业经历(含现职)证明材料、近期免冠登记照片一寸3张、二寸1张。(所有复印件必须使用A4纸张)
  申报地点:黄石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(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四楼,电话6268362);
  黄石市职业资格考试培训中心(电话:6210660)。
  考试时间:2008年7月19日。
  考试地点:黄石市职业资格考试培训中心。
  工  作  网http://www.hsosta.com

  附:国家职业资格申报评审表.doc

            二○○八年七月三日

 
文章来源:黄石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   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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