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各市、州、直管市、神农架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(劳动和社会保障)局: 为做好2010年省级职业技能竞赛系列活动的组织工作,在省直部门、企业、行业申报的2010年职业技能竞赛项目基础上,制定了2010年省级职业技能竞赛系列活动工作安排,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:
一、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《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印发<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>的通知》(中办发〔2006〕15号),充分发挥职业技能竞赛工作在高技能人才培养、选拔和激励等方面的作用,结合企业生产实际,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,开展各种形式的岗位练兵和技能竞赛,为各类技能人才脱颖而出创造条件。
二、活动内容 (一)组织开展省级各类竞赛活动10项(见附件); (二)各地可结合本地区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的实际情况,组织开展市级职业技能竞赛活动,为参加省级竞赛做好准备。
三、工作要求 (一)做好统筹安排,注重竞赛实效。各地可根据今年省级职业技能竞赛工作的整体安排,统筹部署和组织实施本地区的竞赛工作。同时,做好本地区竞赛活动与省级竞赛工作的合理衔接,并积极参与和支持省级竞赛活动。 (二)严格执行规章制度,强化竞赛质量管理。各地要按照省级竞赛工作计划安排,认真制定本地区竞赛组织实施方案,于4月底前报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质量督导部。各地组织的竞赛活动要严格按照国家职业标准高级工(国家职业资格三级)以上技能要求组织命题,不断提高竞赛的技术含量、技能要求,体现竞赛技术技能的先进性。同时,要确保竞赛活动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。 (三)开展竞赛技术点评,加强竞赛活动宣传。竞赛活动结束后,各地要认真组织开展技术点评等技术交流活动,分析竞赛中的难点和创新要点,提高竞赛选手的职业能力和创新能力。加大竞赛活动的宣传力度,充分利用广播、电视、报刊、网络等媒体,通过组织现场演示、成果展览等宣传活动,带动更多劳动者争当技能型人才。
附件: 2010年省级职业技能竞赛系列活动表.doc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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